香港中國婦女會丘佐榮學校

家長教師會會章

(一) 會稱: 香港中國婦女會丘佐榮學校家長教師會
 

(THE HONG KONG CHINESE WOMEN’S CLUB HIOE TJO YOENG PRIMARY SCHOOL PARENT-TEACHER ASSOCIATION)

(二) 會址: 香港西灣河街61號
(三) 宗旨: 1. 促進學校與家庭的聯繫﹔
    2. 培養家長與教師良好關係﹔
    3. 改善學生之福利。
(四) 會員:      
一、 會籍: 1. 家長會員: 凡香港中國婦女會丘佐榮學校之學生家長均為本會會員﹔
    2. 教師會員: 凡香港中國婦女會丘佐榮學校現職校長、教師均為當然會員﹔
二、 權利: 1. 家長會員: 享有選舉、被選、動議、表決、罷免等權利,並有權參予本會舉辦之各項活動﹔
    2. 教師會員: 毋須繳交會費,但無選舉及被選權,其他權利與家長會員相若。
三、 義務: 1. 家長會員: 繳交會費、遵守會章及決議案﹔
    2. 教師會員: 遵守會章及決議案。
四、 會費: 1. 每一家長會員為一單位,繳交一份會費﹔
    2. 會費每年為港幣八十元正 (於上學期繳交) ,以後經執行委員會商議及會員大會通過後可予增減﹔
    3. 會員中途退會,已繳之會費概不發還。
(五) 組織:      
  一、 會員大會:  
    1. 「會員大會」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由全體會員組成﹔休會期間,由執行委員會處理會務﹔
    2. 「會員大會」於有需要時召開,確實日期由執委會決定﹔
    3. 「會員大會」由執委會主席召開及主持,法定開會人數為會員總人數百分之五﹔其議決案須經出席人數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。
  二、 執行委會員(簡稱「執委會」):
    1. 「執委會」為本會會務籌劃及執行機構﹔
    2. 「執委會」組織:
      顧問一人: 由校長擔任
      主席一人: 由家長會員擔任
      副主席兩人: 由家長會員及副校長分別擔任
      秘書兩人: 由家長、教師會員各一人擔任
      司庫兩人: 由家長、教師會員各一人擔任
      文康兩人: 由家長、教師會員各一人擔任
      幹事十四人: 由家長會員七人及教師會員七人擔任
    3. 「家長委員」由全體家長會員提名、選舉産生,然後互選職位﹔「教師委員」及職位由校長舉薦擔任﹔
    4. 執行委員任期為兩年,惟連選得連任﹔
    5. 執行委員純屬義務性質,並無任何薪酬支取。
(六) 財政:      
  一、 本會經費用途為達成本會宗旨之 一切開支及維持本會之一切經常性費用。
  二、 司庫負責彙集會費,存入本會指定之銀行。支取款項時,支票須經主席、副主席、正副司庫四人中之兩人共同簽署及加蓋會印,方能生效。簽署兩人當中,必須為家長委員及教師委員各一人。
  三、 每年最少核數一次。
(七) 修章: 會章有任何修改,須於「會員大會」時由出席之三分二會員通過方能生效﹔若要解散本會,亦應獲得「會員大會」出席人數三分之二通過。
香港中國婦女會丘佐榮學校
The H.K.C.W.C. Hioe Tjo Yoeng Primary School
地址: 香港筲箕灣西灣河街61號
Address: 61 Sai Wan Ho Street, Shaukiwan, Hong Kong
電話: 25602051
傳真: 256894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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