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學習評估方面,學校制定清晰的評估政策,涵蓋進展性與總結性評估,促進學生的學習。本校善用評估數據作深入分析,從而了解學生的強弱,作出回饋,以提升學與教效能。
評估模式
- 進展性評估
為促進學生學習效果,中、英、數、常在每個範疇或單元完結束後,進行進展性評估活動。
- 總結性評估
在每個學習階段終結時進行,以總結學生的學習表現。
評估形式
- 除了試卷外,教師亦利用課堂觀察、口試、單元作業、網上練習、閱讀紀錄、專題練習、技能及態度評估等形式,以評估學生學習表現。
- 評估方式多樣化,包括學生自我評估、同儕互評及家長評核。
總結性評估
每學年舉行三次考試,來評定學生各階段的學習成效。
一至五年級考試科目
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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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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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 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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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常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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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 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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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學科、術科(語文科包括所有分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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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 三
(五年級
第一次報分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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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學科、術科(語文科包括所有分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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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級考試科目
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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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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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 一
(第二次報分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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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(閱、寫)、英文(閱、寫)、數學、常識、音樂、視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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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 二
(第三次報分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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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學科、術科(語文科包括所有分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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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 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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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學科、術科(語文科包括所有分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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